○○公司與重劃會爭議分析
一、 重劃區土地分配公告時間為1/28-2/16,○○公司於1/31日提出異議。
二、 重劃會於2/20發文,並於2/29日協調。
三、 3/13函告○○公司,如不同意協調結果,請依時於1個月內提出訴訟。
四、 ○○公司始於5/21再發文,重申不同意土地分配位置,並表示不同意地價標準。
五、 分析:
(一) 就地價有異議部分,○○公司應於1/28-2/16期間提出異議,卻遲至5/21才提出,依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35條,○○公司已失權。
(二) 就土地位置分配有問題部分,台糖雖於1/31提出異議,雙方於2/29協調,並於3/13將理事會決議之協調結果送交○○公司,○○公司如有異議,需於30日內起訴,否則重劃會可逕送xx市政府檢測登記,該重劃結果即告確定(台南高分院99上76號判決參照),○○公司卻未依此途,其重劃結果早已確定。
分析:
一、 就○○公司逾期提出地價異議:
(一)按市地重劃辦法35條「一、計算負擔總計表。土地所 有權人對於第一項分配結果有異議時,得於公告期間內向主管機關以書面提出異議。未提出異議或逾期提出者,其分配結果於公告期滿時確定。」
(二)○○公司遲5/21才就地價部分提出異議,就異議部分,早已於公告期滿(2/16)確定。
二、○○公司於1/31就土地分配問題提出異議後,迄今未提出訴 訟:
(一)查「土地所有權人得於前項公告期間內提出異議,理事會應予協調處理。並將處理結果送會員大會追認;協調不成時,異議人得依章程所定期限訴請司法機關裁判。」 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第34條定有明文,而重劃會章程規定異議人應於接獲理事會決議30日內提出司法訴訟,否則逕送○○市政府檢測登記。
(二)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99年上字第76號判決即認為「因此土地所有權人不服重劃分配訴請司法機關裁判,須於土地分配結果公告期間,提出異議,經重劃會協調不成,於收受重劃會通知之日起15日內為之,逾期則被上訴人可以將重劃分配結果有關資料逕送請雲林縣政府辦理地籍測量及土地登記,土地所有權人依重劃分配所取得之權利即告確定,嗣後不得再以不服該分配結果為由,要求重劃會予以重為分配,以資兼顧其餘土地所有權人依該重劃計畫所得受分配之利益。」
(三)依上開法令及判決可知重劃會已於100/3/13日寄出理事會決議,台糖公司如無法接受,即應於100/4/13日前提出司法訴訟,但迄今台糖仍未提出司法訴訟,則重劃分配結果已告確定,重劃會得逕請台南市政府逕為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