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契約認定
- 資遣與通報
- 勞動契約種類
- 資遣要件
- 定期契約與不定期契約
案例說明1:
- 甲應聘為乙公司員工,擔任研發經理月薪6萬元,在職期間一年
- 某日,乙以甲學、經歷不符公司職務要求、資遣甲
- 甲無法接受,提出訴訟
案例說明2:
- A為派遣員工,與甲公司簽立派遣契約,受甲指示到乙公司工作,某日A在廠區內受傷
- 向甲公司及乙公司請求職災給付,均遭拒絕
案例說明3:
- 核電廠僱用工程專業人員,每半年至一年訂一次契約,連續訂約達二十年,此係屬何種契約?
- 某水果公司因與農民簽契作,每年3-9月均為採收期,因此需要雇用大量勞工採收 可否簽定期契約?
案例說明4:
- 甲公司請乙擔任百貨公司之專櫃小 姐,採日薪計算,每日1400元。
- 後發生勞資爭議,乙向甲公司提出訴訟,請求加班費、例假日工資,
- 甲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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