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合夥人執行職務爭議的法律問題 2020-11-22 | 尚無留言 | 不動產的法律見解 從這個案件中我們也可以得到以下的結論: 對於合夥人的合夥關係以及實務上的執行來說,如果發生無法執行合夥事物的時候,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定暫時處分,但是要提出申請定暫時處分的請求時必須要先釋明有合夥關係存在而且要說明有出資額的存在,法院如果同意下裁定訂暫時處分,同意合夥人行使權利。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