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265-8115

釋字763號解釋簡介

土地法§219條規定徵收機關就徵收之土地未於核定期間內使用土地,原所有權人可請求買回。但土地被徵收後,其所有權已移轉至國家,國家是否有依規定使用土地,所有權人無法知悉,大法官要求主管機關應定期通知所有人,土地使用的現況。
本簡介就是整理原判決事實及大法官的理由,來讓讀者了解釋字763號解釋的意旨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