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265-8115

二審上訴的範圍

從這個簡報我們可以得到以下的結論:
第一審的法院在收到上訴人的聲明上訴狀以後應該命上訴人補交裁判費,在裁定書應該詢問上訴人如果對於地方法院的判決全部不認同,應該就要繳全部的裁判費,如果是部分不認同那應該要在另外具狀說明究竟是哪一部分不認同來核定裁判費。
在上訴人繳交裁判費以後,地方法院應該將全部的卷證資料送到第二審法院,第二審法院應該要命上訴人補正聲明的程序,然後進行審理程序。

Read More »